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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湖检察院分党组研究部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
时间:2025-03-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3月24日,珠湖检察院分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和最高检、省检察院党组部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部署珠湖院学习教育工作。珠湖检察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周印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自谋划,确定学习教育主题,发表重要讲话,为开展好学习教育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体珠湖检察人员要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检、省检察院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组织好开展好学习教育,为推动珠湖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作风保障。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开展这次学习教育重要意义,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最高检、省检察院部署要求,高标准高质量抓好贯彻落实,聚焦主题、结合实际、突出特色,一体推进“学查改”,确保学习教育入心入脑、走深走实。要准确把握学习教育目标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运用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锤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保持党的先进性。要查找问题不足,全面梳理查找问题,既找共性问题、也找个性问题,既查作风问题、也查思想问题,真正把问题找准找实,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确保在对照检查中找准作风顽疾。要认真开展集中整治,注重“当下改”和“长久立”相贯通,强化责任、突出重点、建章立制,常态化开展“四风”问题排查整改,确保在整改整治中提升工作实效。
会议要求,分党组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精心组织实施,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各部门负责人担起责任,确保学习教育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推动学习教育有力有序开展。要抓好统筹兼顾,把开展学习教育同狠抓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主责主业相结合,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相结合,切实把学习教育的成果体现在机关作风转变上,体现在检察履职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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