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5日,为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进一步严格规范罪犯减刑工作,增强执法司法办案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提升司法公信,促进罪犯改造,上饶珠湖地区检察院在饶州监狱首次举行罪犯减刑案件听证会。
听证会邀请了2名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2名鄱阳县人大代表、1名鄱阳县政协委员、1名德安县司法局代表、1名律师代表作为听证员,珠湖检察院、饶州监狱200余名干警、省电视台都市频道、鄱阳县融媒体中心的代表全程观摩。
本次听证会就饶州监狱服刑罪犯丁某是否确有悔改表现、符合减刑条件公开听取各方意见。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和需要听证的问题。饶州监狱民警介绍罪犯丁某服刑改造情况,并宣读了拟提请减刑的审查意见。服刑罪犯丁某陈述了服刑情况及申请减刑理由。听证员就有关问题向当事人和其他参加人进行现场提问,就听证事项进行了闭门讨论、评议,听证员代表宣读听证评议结果。
为充分发挥检察听证在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落实普法责任、促进矛盾化解的作用,珠湖院结合减刑案件对象系在押服刑罪犯、监狱封闭管理等特殊情况,商饶州监狱首次采取局域网内部视频连线方式,设立狱外、狱内两个会场,检察官、听证员和观摩代表在监狱外会场,拟减刑罪犯及100余名其他服刑罪犯在狱内会场,既实现传统检察听证帮助检察官更加全面、准确、客观认定案件事实、适用法律的功能,又通过视频直播方式对服刑罪犯开展一次现场法治教育,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法治形式,让服刑人员充分了解减刑的法律法规和司法政策,充分体现服刑人员的参与权、知情权,消除对司法机关办理减刑案件的疑虑,达到了以案说法、以案明纪、促进罪犯改造、积极化解矛盾的教育改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