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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湖院与饶州监狱召开 刑罚执行专项工作联席会
时间:2022-07-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对《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的贯彻执行,6月17日上午,上饶珠湖地区人民检察院与饶州监狱召开专项工作联席会议。珠湖地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周印军,饶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赖华荣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饶州监狱副监狱长林伟雄主持,珠湖地区人民检察院、饶州监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周印军检察长通报了当前检察机关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工作情况,业务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介绍当前对减刑、假释案件进行实质化审查工作开展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赖华荣监狱长通报了当前监狱刑罚变更执行工作情况,林伟雄副监狱长介绍监狱刑罚变更执行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检监双方就当前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达成一致意见:裁判文书对财产性判项表述不清的,要函询原审人民法院进行确认;有财产性判项的罪犯要如实进行财产申报;减刑幅度应综合考量犯罪情节、改造表现、认罪悔罪态度等,建议从严的应统一标准和尺度;提出暂缓减刑要依据充分、表述规范,明确下次再提请减刑的条件;对撤销减刑罪犯的收监处置办法。

周印军检察长在讲话中指出:检监双方要做到凝聚合力,树立共同执法司法理念,一是要秉持依法办案的原则,把对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工作做细做实;二是要立足工作实际,拓宽沟通渠道,牢牢把握数字化建设的契机,推动建立数据联动机制,促进监狱狱政办公平台、监控平台与检察机关进一步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三是要进一步完善配合办案、材料抄送、信息互通、同堂培训等工作制度,强化工作合力,提升工作质效。并强调检察官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作为,依法能动履职,对拟暂缓减刑、扣减幅度的罪犯要逐一见面,做好释法说理、矛盾化解工作;检监双方共同打造公正文明、规范有序、特色鲜明的执法品牌,推动双方工作高质量发展,实现检察监督和监狱刑罚执行的双赢、多赢、共赢

 

赖华荣监狱长对珠湖检察院长期以来的检察监督与帮助支持表示感谢,并表示在下步工作中要做到:一是强化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二是要借助检察机关监督力量提升自身执法水平;三是做好罪犯刑罚变更执行的前期审查工作。树立前瞻性工作理念,提升刑罚执行工作水平,在检察机关的监督和支持下开创监狱刑罚执行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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