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会商是珠湖检察院与饶州监狱2023年建立工作交流会商会机制以来第3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进一步加强工作交流会商机制的意见、加强协调配合推进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会议研究了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举措,双方纪委书记加强沟通交流,抓早抓小;组织检察人员到监狱廉政教育基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接受警示教育;同堂开展警示教育,珠湖院领导同志作廉政教育专题党课。
会议共同学习了最高法《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审查财产性判项执行问题的规定》,就具体理解适用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会商,达成一致意见。
会议研究了进一步依法假释制度适用的措施。要求加大假释制度宣传力度,积极运用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依法规范推进假释制度适用。
会议还就提升罪犯改造质量等议题进行了会商,提出了具体措施。
李建国指出,饶州监狱与珠湖检察院工作交流会商机制已常态化运行,双方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了具体举措,也及时研究解决刑罚执行、监狱监管执法遇到的难题,今年第1次工作交流会商,进一步完善了会商机制,就党纪学习教育、严格减刑案件办理、依法推动假释制度适用等达成了新的意见,体现了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主动作为,饶州监狱将认真落实会商会研究的举措,主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践行改造宗旨,突出主责主业,锻造“四最警队”,奋力推进新时代监狱工作高质量发展。
周印军指出,珠湖检察院和饶州监狱都是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法机关,各自肩负不同的法治建设职责使命,通过工作交流会商,不断凝聚共识,共同当好“两个维护”的忠诚践行者,共同维护刑罚执行公平正义。本次会商就加强协调配合推动双方高质量发展研究的务实举措,彰显了监狱主动接受、支持配合检察监督的鲜明态度,珠湖检察院将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依法、规范、高质效开展法律监督工作。
珠湖检察院、饶州监狱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商会。